一、 委托人(客户)需提前送碑文内容到公墓管理科(“清明”、“冬至”需提前1个半月,平常需提前15天)。
二、 墓园工作人员根据委托人(客户)提供的碑文内容进行排版并打印碑文小样稿。
三、 此碑文小样稿的尺寸是实际碑面等比例缩样稿,请委托人(客户)及亲属认真仔细审核碑文文字、字体、尺寸及排版格式等,是否与委托人(客户)及亲属的要求意愿相符。希望委托人(客户)及亲属要认真、细心、慎重反复多次审核碑文小样稿,确保碑文小样稿文字无误再签字确认。(以防出差错)
四、 如委托人(客户)及亲属在审核碑文小样稿时发现有错字、漏字
和字体及排版格式有误或有特殊要求等,请委托人或家属及时提出更
正。
五、 碑文小样稿需委托人(客户)签字认可后方能加工制作石碑。
六、 碑文小样稿以委托人(客户)签字为准,一经签字认可后,我们
将根据委托人及家属所定落葬时间,提前15天进行加工制作石碑,
如临时决定现购墓穴现落葬者,可先落葬、后立碑,立碑时间为7个
工作日。
七、 如委托人及家属要求在碑上安装瓷像,请委托人及家属在书写整
理碑文前告知工作人员,以便留出瓷像位置,过后无法安装。
八、 碑文小样稿签字认可后,石碑按时刻制,石碑刻制好后如委托人
(客户)及亲属再次发现有错字、漏字、字体或排版格式等问题,我
公墓概不负责任。
九、 石碑刻制好后,委托人及家属再次发现有误要求更换重刻(除有
质量外)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由委托人(客户)及亲属自己承担。